直线运动系统所承受的负荷如图1-1所示。滚动导轨等能承受各方向的力矩,NB将各方向的负荷如下所示。
在静止或低速运动过程中,如果直线运动系统受到过大的负荷或冲击负荷时,轨道面与滚动体之间可能会发生局部性的长久变形,当该变形超过一定限度,运行时可能会产生振动、噪音等问题,影响直线运动系统顺畅的运动,还会缩短寿命。 因此,需要尽量控制长久变形量,为了避免影响直线运动系统的精度·寿命,作为允许负荷,特别规定了基本静额定负荷(CO)。基本静额定负荷是在承受*大应力的滚动体与轨道面接触部中央施加一定接触应力的方向定义为一定的静止负荷,此时运动体和轨道面的长久变形量之和大约为滚动体直径的0.0001倍。由于直线运动系统不仅承受负荷,还可能会承受力矩,因此同样规定了静态允许力矩MP·MY·MR。 ※1 部分产品中有不适用的情况。
虽然基本静额定负荷以及静态允许力矩属于静止负荷各方向的极限值,但根据使用条件或安装精度、以及必要的运动精度等,不一定是可以满足要求的值。因此,在实际使用时,有必要计算考虑到**系数的允许负荷。静态**系数一般以表1-1的数值为下限。
静态**系数(fs)的下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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